如何对白度进行度量?可选择目视评价和仪器测量两种方法,而目视评价则是仪器测量的基础,同时也是研究白度公式的依据。换言之,仪器所测的白度值必须与目视评价结果保持良好的相关一致性,只有这样,测量才具有实际意义。本文介绍了白度目视评价的方法,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理解一下!
通过大量的试验证实,大多数的观察者是能够将明度、色调和纯度各不相同的白色和近白色,由三维空间排列成一维等级。也就是说,人们可以用眼睛来直接评价白度。选用目视法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观察者、照射光和被照射物。详见国家标准GB9761-88《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视比色》。
1.观察者
由于有相当多的人在视觉上存有缺陷,因此在选择观察者时应是严格的。他们除应接受色盲检查镜的检查外,还应具有长期比色经验。
2.照射光
自然光应选择部分有云的北方(地处北半球)光线,时间选在10:00~15:00之间。人造日光应选择CIE推荐的D65光源。其照度不应低于2000x。
3.被照射物
试样应在尺寸上相同,在光泽及表面结构上一致。对于粉末状试样应按制样方法进行处理。另外比色周围环境应呈中性色。
如严格按上述条件来对白度进行目视评价,其判定的结果则是完全可以信赖的。
目视评价白度的方法可以分为3种:对偶法、顺序法和定量估计法。国内涂料和颜料行业通常采用对偶法,此法是将试样与标样在规定的条件下来作平等比较,并做出评价。如在颜料产品的国家标准GB 1706《二氧化钛颜料》及GB/T1707《立德粉》中对其白度的目视评价分为:白度优于(标样)、白度近似于(标样)、白度劣于(标样)3个等级。对于白度级别的划分,一般是根据不同行业的需要而定的,如级别分的过细,所需制备的标样也就越多,而级别分的过粗时,又会造成中间级别被遗漏。经实际应用和反复试验,专家们认为将白度划分20~30个等级是比较合理的。如国内纺织及塑料行业多采用12个等级的标准。而涂料和颜料行业尚未对白色漆膜及白色颜料的级别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目视评价白度时,如果发生异议,国标中规定:应在D65光的条件下进行仲裁。为此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原化工部涂料工业研究所)为满足国内涂料和颜料行业的需要,在国内首先研制了《目视比色装置》,其主要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标GB9761中对装置的要求,通过了部级鉴定并已定型生产,深受广大用户的欢迎。
用目视法评价白度虽然简单可行,但很难用精确的数据来表示,这对控制产品的白度指标显然是不够理想的。另外目视法不能完全克服主观因素的影响:如由于眼睛的疲劳或心理情绪的波动都会造成重复性下降。而采用仪器来对白度进行测量则完全可以克服上述不足。目前的白度计大致可分为波段型和测色型两大类。